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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榆林学院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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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榆林学院录取规则:

榆林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 专业分配原则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其他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录取其他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各省级招生机构如有特殊规定,同时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的特殊规定。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的录取原则与普通理工类专业相同。
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高职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省招办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且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请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榆林学院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专业大类专业小类
储能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能源动力类
人工智能(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智能制造工程(本科)工学机械类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环境设计(本科)艺术学设计学类
应用统计学(本科)理学统计学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教育学体育学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工学土木类
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工学能源动力类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艺术学设计学类
秘书学(本科)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工学电气类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能源动力类
物联网工程(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商务英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美术学(本科)艺术学美术学类
音乐学(本科)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舞蹈学(本科)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动物科学(本科)农学动物生产类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本科)农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园林(本科)农学林学类
油气储运工程(本科)工学矿业类
植物科学与技术(本科)农学植物生产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土木类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本科)医学中药学类
土木工程(本科)工学土木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工学仪器类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本科)工学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工学机械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材料类
石油工程(本科)工学矿业类
安全工程(本科)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本科)农学植物生产类
行政管理(本科)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历史学(本科)历史学历史学类
统计学(本科)理学统计学类
生物科学(本科)理学生物科学类
化学(本科)理学化学类
物理学(本科)理学物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理学数学类
英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翻译(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旅游管理(本科)管理学旅游管理类
财务管理(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市场营销(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汉语言文学(本科)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学(本科)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体育教育(本科)教育学体育学类
学前教育(本科)教育学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本科)教育学教育学类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社会工作(本科)法学社会学类
法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金融工程(本科)经济学金融学类
会计学(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工程管理(本科)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榆林学院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具体时间因省份、录取批次而异,本科批通常在7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规律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遵循分批次原则。全国各省份录取批次可分为提前批(含强基计划、专项计划等)、本科批(包含普通本科批、特殊类型招生)、专科批,时间跨度为7月上旬至8月中旬:

提前批录取结果:通常在高考成绩公布后10-15天陆续公布,包含军事类、艺术类、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本科普通批:多数省份集中在7月15日-30日开放查询,重点大学录取结果多在中旬后段公布;

专科批录取结果:一般于8月1日-20日发布,部分省份可能延迟至8月底。

榆林学院简介

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榆林市唯一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从绥德师范走来,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绥德师范是播种西北革命火种的地方,3位校友成为副国级领导,60多位校友成为新中国党政军高级干部,8位校友担任过中共陕西省委书记,70多位校友为中国革命英勇献身,这里为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做出了特殊而重大的贡献。毛主席曾亲笔为绥师同学题词“奋斗”,习仲勋为绥师题词“革命英才的摇篮”,校友齐心先后为学校题词“西北革命策源地”“百年芳华 英才辈出”。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被陕西省确定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现有榆阳、绥德和科创新城三个校区,设有16个二级学院,52个在招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47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4412人,专科生156人,硕士研究生453人,学历教育留学生26人,联合培养研究生531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213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778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三级教授19人,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正高职称140人,副高级职称424人,博士305人,专任教师队伍896人。学校设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聘任6名两院院士,陕西省先进工作者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入选专家1人,陕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1人,特支计划人才8人,三秦人才5人,省级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首席科学家4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12人,省级秦创原引用人才4人,陕西省高校杰出青年4人,省级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获得者8人,陕西省教学名师9人,榆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4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各类人才10万余名,1位校友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学校是国家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获批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级“四新”项目2项,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四新”项目6项,省级一流专业1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省级一流课程29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陕西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1个(含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含硕士专业领域学位授权点15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4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6个,省教育厅高校青年创新团队6个,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文化旅游研究院1个,省级“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5个,省级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陕西现代能源化工知识产权研究中心1个,省级公众科学素质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1个,其他省级科研平台6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等平台50余个,参与共建能源陕西实验室、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7个科技小院入选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协支持建设名单,8个科技小院入选“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在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省域科研综合竞争指数中位居全国第10位,软科排名由过去600多位上升到412位。

学校坚持“扎根榆林、研究榆林、服务榆林、贡献榆林”的定位,结合区域资源优势、产业发展特点,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需求的学科专业集群。围绕榆林旱区特色农业、能源化工、文化旅游、装备制造等产业,聚焦“三化”(能化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三黄”(黄沙、黄土、黄河生态治理)“三文”(学校红色文化、陕北历史文化与民间艺术、陕北革命文化),形成了民俗学、能源化工、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西北革命历史等特色学科方向,构建了与地方产业结构高度契合的学科专业体系。解决了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批关键性难题,被推广应用于榆林社会生产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5年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

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西班牙、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2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合作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俄罗斯罗蒙诺索夫北方(北极)联邦大学等联合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与西安交通大学等6所高校签署了对口支援协议;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联合培养农业推广硕士和工程硕士;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西北大学合作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与榆林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合作共建中国科学院大学能源学院榆林分院、与华为合作共建华为ICT学院,在科学研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2023年7月,学校倡导并发起成立了“陕甘宁蒙晋交界区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陕甘宁蒙晋交界区12所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依托一个联盟,实现“共商”“共享”“共建”“共创”“共进”,倾力打造地方本科应用型高校创新高地,聚力推动陕甘宁蒙晋交界区经济社会协同高质量发展 。

学校连续多年被榆林市政府授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先进单位”,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院校、陕西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首批社科普及基地、陕西省首批应用型大学转型试点院校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院校、陕西省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全国绿化先进单位。作为榆林市域内唯一的本科院校,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高度关注榆林学院的发展。陕西省委、省政府在2013年、2016年、2018年先后三次明确提出“推进榆林学院升格为榆林大学”。陕西省教育厅和榆林市政府于2008年、2015年、2018年、2023年四次签署省市共建榆林学院协议,从政策和经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榆林市委、市政府支持科创新城校区建设,一次性规划土地3540亩,首期819.66亩土地已无偿划拨到位,建设资金已列入榆林市财政预算,2021年9月举行了榆林学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会暨新校区开工仪式,预计2025年新校区全面投入使用。

2023年5月4日学校隆重举行“榆林学院(绥德师范)庆祝建校100周年暨高质量发展大会”,齐心校友亲笔题写贺词“百年芳华 英才辈出”,省委书记赵一德、省长赵刚、革命先辈亲属代表习远平、教育部副部长孙尧出席大会,并对学校建设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提出明确要求,学校未来将加快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走好本土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弘扬奋斗精神,加快追赶超越,为响应国家战略、推动陕西建设、服务榆林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而奋斗。